因工作需要,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公开招聘动物防疫检疫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和条件
㈠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㈡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坚持上“夜班”工作要求;
㈢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1、专业不限,男性,年龄35~45周岁。
2、畜牧、兽医、农产品检测等相关专业优先,年龄要求放宽至45周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安户籍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均可。
二、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8日~2017年09月08日,早上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
㈡报名要求: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
㈢报名方式: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形式。现场报名请将有关资料交到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办公室;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及有关资料扫描件发至459219259@qq.com进行报名。
㈣考生递交报名资料后,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择优录用。
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㈡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㈢体检和考察。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在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核实的问题按规定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五、身份待遇和管理
㈠通过以上招录环节的考生,将聘用为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工作人员,安排到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工作。
㈡聘用人员的薪金按《均安镇事业单位薪金标准》执行。
㈢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由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负责解释。联系人:黄先生、冯先生,联系电话:25501666。
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均安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