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乡市城管执法局崇福分局(崇福镇城市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崇福镇城市综合执法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工)10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崇福镇户籍退伍军人。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5.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值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镇党群办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及立定跳远。
5.确定入围人员。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6.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在崇福镇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13日,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崇福镇城管执法分局(崇福镇锦绣路锦绣桥南侧)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退伍(复员、转业)证件证明、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在职人员和已落实就业的报名时提供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咨询电话:88413807(镇党群办)、88848160(城管分局)
查询网站:浙江桐乡人才网、崇福镇政府网
附:桐乡市城管执法局崇福分局(崇福镇城市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中共崇福镇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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