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重新选聘村(居)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的通知》(清新人口计生组办发〔2017〕3号)关于计生专职干部的要求,经研究,我镇决定面向本镇各村公开招聘村(社区)计生专职干部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清新区石潭镇户籍;非石潭户籍,但婚嫁来石潭并长期在石潭范围内工作或居住;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熟悉电脑操作,熟悉掌握Word、Excel、QQ、微信等电子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准确把握育龄群众的心理状态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未处理或已处理完结未满5年;
3.有超生多孩的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1.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2.石潭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联系人:黎瑞源;联系电话:0763-562225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服务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村(社区)于7月19日前将所收到的报名人员情况及资料上交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内容:计算机打字和表格等软件操作, Word、Excel、QQ、微信等软件的使用及一些基础知识。
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30
笔试地点:镇计生办资料室
(二)面试
每一职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四、资格审查
按各村(社区)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现任计生专职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考察由镇纪委、镇委组织办、镇计生办、派出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报区卫计局审批。
因资格审查不通过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制定的时间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请区卫计局审批后,在石潭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待遇
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按照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加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清财农{2016}5号)执行,经费由区财政局解决,每年由镇计生办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核,报区财政局审核解决。
本次招聘计生专职干部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付。
石潭镇计生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