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禁毒委关于荔湾区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招聘工作的通知》(穗荔禁委〔2017〕17号)及《广州市荔湾区禁毒委员会关于荔湾区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穗荔禁委〔2017〕18号)文件要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和数量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6名;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 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辖区派出所负责政审工作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
(三)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5日至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88号(多宝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综治维稳和信访科),联系人:杨穗林,联系电话: 81705415。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多宝街社区戒毒(康复)禁毒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二) 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方可进行笔试、面试;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或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要求
(三)笔试及面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
(四)体检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部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我街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社区戒毒(康复)社工及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
四、工资待遇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工资待遇6.8万元/年/人(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等),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6万元/年/人(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等),并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 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多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705415;监督电话:81707433。
荔湾区多宝街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