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2名,男性比例不低于50%。
二、报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法制意识和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含萧山、大江东、余杭、富阳),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各种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5月2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5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一楼(地址:下沙街道智格小区东门,公交B1路、B1区间、223路、171路、388路、210路、401路坐至“下沙路一号路口”站,智格新城大厦向南100米风云网吧旁)。
3、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累计不少于2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及劳动保障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考核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人才港(http://hedarc.heda.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899218,86834518
附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