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设有卫生部先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河北省神经介入治疗中心、河北省周围血管病研究治疗中心、河北省中西医结合肝病诊疗中心、河北省内腔镜诊疗中心、河北省烧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营养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质量控制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医科大学先心病诊疗中心等50多个专业中心和科室,拥有精神卫生科、老年病科两个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心外科、烧伤整形科三个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心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眼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八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拥有640层螺旋CT系统、3.0T核磁共振、ECT、医用直线加速器、大C型臂血管造影机、三维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手术导航系统等300多台套大型诊疗设备。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内科、血液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变态反应科、老年病科、普通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外科、烧伤整形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正畸科、皮肤科、精神科、肝病中心、急诊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肿瘤治疗中心、生殖医学中心、细胞治疗中心等科室均具有很强的医疗技术力量。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国医学基金会“爱心病房”单位,河北省文明服务三星级“窗口单位”,也是省、市医保定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省级医院,市生育、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省级首家农民工定点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12日(上午8 :00-12:00)
(下午14:00-17:00)
2017年5月15日--16日(上午8 :0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人力资源部
具体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南院)
尚勤楼327室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从医院官网下载打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期间)、学位证(本科期间)、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7030(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