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灾后科学重建,缓解我县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压力,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批复我县的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方案,我县拟在全国范围内考核招聘一批灾后科学重建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名额共计5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考核招聘方式
双向选择或直接考核招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1月20日至199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四、具体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芦山县党政网、互联网芦山之窗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芦山县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12:00。
2、现场报名:11月29日,雅安市人力资源市场(雨城区桃花巷6号)。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现场报名。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三)考察、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面试考核,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部门出具的审查材料。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5-6523508。联系人:杨其康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察局:0835-6523024
附件:1.芦山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xls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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