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2名从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人员,派遣到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4.曾任审判员的。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19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
1. 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19日。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招聘市仲裁院编外仲裁人员报名表(请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附文凭验证证明);
4.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办理入职手续时还需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job@sz-fesco.com。
联系人:陈东华,联系电话:0755-23883631。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及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面试均应在合格线以上)。
(二)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报名人员符合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可在最后的总成绩中加5分。
依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自律、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深圳市积分入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用工模式及待遇
(一)用工模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二)工资待遇。
年薪约10万元(税前),有晋升通道,具体标准参照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1.招聘市仲裁院编外仲裁人员报名表.doc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