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同意,济南市园林花卉苗木培育中心委托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植物营养科研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履行园林花木培育中心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植物营养及土壤等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济南市园林花卉苗木培育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根据具体岗位提供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7年5月19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邮箱zwyyyj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济南市园林花卉苗木培育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其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次序确定拟聘用人选:①学历从高到低;②专业一致性。再有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拟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单位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办理派遣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通过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四、待遇等相关说明
试用期为每月2000元,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采取工作考核奖励机制,根据所聘岗位情况每月2500-30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食宿,济南市户口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按所报岗位安排工作。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凡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者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招聘过程中或被聘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8783929。
济南市园林花卉苗木培育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