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进入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20名。其中:县财政局5名、县重点工程建设局7名、县城乡规划局4名、县交通运输局2名、县水利局2名。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根据工作需要,引进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部分岗位人员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详见《望江县2017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4.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先锋网、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3.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望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望江县政务新区A区)。
(2)网上报名:472891270@qq.com。
现场报名时须填写《望江县2017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③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④任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⑤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网上报名者请下载并据实填写《望江县2017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后,上传至472891270@qq.com进行报名,同时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邮寄至望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编246200。5月10日下午5:30前收不到邮寄材料的不予受理。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不能形成竞争无法开考的,取消岗位计划,因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根据所需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本人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至2017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报名资格合格者,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合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文史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望江县情等。《专业知识》主要是与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侧重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力。
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计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计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1:3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引进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
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合成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岗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用人意见,报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在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引进的人才在我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引进人员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费。发放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发放30万元,“211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发放20万元,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具有相应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发放10万元,其他人员发放5万元。安家费分三次兑现,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各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二)住房租金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000元,硕士研究生和具有相应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每月补助1500元,其他人员每月补助1000元。补助5年,每年第二季度前兑现前一个年度住房租金补贴。对于不愿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人员,可免费提供一套简装公租房居住。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引进的紧缺人才,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首次聘任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达到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最低任职年限的,可优先提拔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四)家属安置。家属随迁原则上根据原工作性质安置;子女入园、上学,可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学校就读,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引进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6-7172509
监督电话:0556-7171270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望江县2017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xls
附件2:望江县2017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望江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