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镇管理及执法工作,提高城镇管理工作水平,经凤冈县人民政府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管理协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凤冈县户籍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5人,其中男性9名,女性6名。
(三)招聘条件:
1、中专及以上文化,复员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
2、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年龄20周岁-35周岁(1997年4月11日-1982年4月11日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城市管理事业。
5、同等条件下退伍复员军人、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或持有C1型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经单位正式聘用后,享受现有协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通过“凤冈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engg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凤冈县城管局五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25222429、25229596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工作简历、相关证书和证明等原件(保留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成功者应在2017年4月14日8:30至17:30期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凤冈县城管局六楼办公室(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水巷子)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本人,因无法联系上本人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择优甄选。
(三)成绩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科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成绩;男女成绩分别计算。
六、体检及政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1:1的比例进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
八、本招聘简章由凤冈县城镇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