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直属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近海及海岸带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评价和海洋地质实验与科学研究工作。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数为300人,现有在编人员28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占56.3%,专业技术人员占80.2%,另有在站博士后13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7人。
拥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国土资源部领军人才1人、国土资源部优秀科技人才2人、李四光学者2人、十大杰出青年2人、山东省泰山学者1人、青岛市百千万人才3人、拔尖人才2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杰出地质人才2人、优秀地质人才2人,14人获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目前,在青岛市市南区具有核心基地,正在建设青岛蓝谷科研基地和专用码头,具有“业治铮号”、“海洋地质九号”两艘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船;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拥有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2个,中国地质调查局重点实验室1个,是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此外,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岸带地质及大陆架地质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中荷海岸带地质研究中心挂靠我所。主办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和《海洋地质前沿》。
建设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济大学共建海洋地质硕士学科点,与中国海洋大学共建海洋地球化学硕士学科点,已累积培养毕业研究生190余人。
二、支持条件
中国地质调查局构建了“计划-工程-项目”三个层次的业务推进体系,在新的业务结构体系中,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牵头组织海洋基础地质调查工程、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工程、数字海洋地质工程、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试采工程等4项工程,参与海域油气资源调查工程、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工程等2项工程,负责其中17个二级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具备良好的项目支持力度。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高度重视高层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将竭力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搭建发展的学术平台,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助其迅速开启新事业。
(一)科研支持
1.国家提供100~300万科研经费补助;
2.经遴选为“鳌山人才”优秀青年学者可获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提供100~20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
3.研究所按照地调二级项目级别提供2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
4.研究所为其组建科研团队,配备2~3名科研助手,提供专门办公科研办公用房和相关实验仪器设备。
(二)薪酬福利
1.国家中央财政提供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免税);
2.青岛市提供一次性1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3.如申报成为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市财政给予青年千人100万元生活补贴;
4.经遴选为“鳌山人才”优秀青年学者可获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每年20~50万元人才津贴;
5.研究所聘为研究员三级岗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兑现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按照工程首席标准兑现。
(三)住房补贴
1.经遴选为“鳌山人才”优秀青年学者并与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签署6年以内工作协议,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提供120平方米免租赁费周转住房;
2.研究所每年提供租房补贴10万元/年,连续5年。
(四)其他支持:
1.享受享受市级二类医疗保健待遇;
2.配偶和子女均可按青岛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参保缴费并享受青岛市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
3.研究所给予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三、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研究方向为海域天然气水合物、海洋油气地质、海岸带滨海湿地生态地质、海洋基础地质领域。
3.申报时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上述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指获博士学位后全职或全时在海外工作的经历,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
4.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1年以内。
5.引进后全职在研究所工作3年以上。
6.业务知识扎实,科研成果突出,为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应聘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hds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6-532-85755804、85755803
电子邮箱:hdszhaopin@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市福州南路62号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人事教育处(邮编: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