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按照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级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南沙区委组织部三级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28周岁以下(1988.12.31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类、英语、法学类专业;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曾从事过人才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优先;
5.擅长公文写作,做事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4月5日下午17:00时,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nsqwzz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2: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另行统一安排。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咨询电话:020-39053572,020-84986952。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