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县事业单位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现将2017年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成立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按需招聘、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的原则。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除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广播电视台的其他条件外);
(五)热爱昌宁,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昌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单位紧缺人才需求情况,2017年昌宁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一)教育系统8人。其中,昌宁县第一中学4人、昌宁县第二中学3人,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1人。
(二)卫计系统6人。其中,昌宁县人民医院4人、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三)交通运输系统3人。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四)住建系统2人。昌宁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五)水务系统1人。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
(六)广播电视台1人。播音员。
其中,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校专业对口的国家免费师范生(本县户籍);全日制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均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师范类计划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其他“985”、“211”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的毕业生;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计划内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的毕业生。卫计系统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医学类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若个别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不足,则在招聘单位总招聘岗位数及招聘专业内进行调剂。
五、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方式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社、纪委监察、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工作组,除播音员在昌宁县广播电视台进行招聘外,其他岗位采取直接到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现场招聘会进行考试考核招聘。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1.教育系统: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一天,上午9:00开始;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西区田径场。
2.卫计系统: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一天,上午9:00开始;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3.交通、住建、水务系统: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一天,上午9:30开始;地点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体育教学楼3楼。
4.广播电视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止;地点在昌宁县广播电视台。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政府信息门户网及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有关校园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1.教育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按院校层次进行资格初审,即同一岗位根据不同的报名对象,按照本县户籍国家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和云南师范大学一本学院师范类本科生、其他“985”“211”高校本科生、其他高校本科生、其他高校专科生的顺序,根据考生主要专业成绩(80%)和大学期间其他学习活动经历(20%)依次筛选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卫计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基础专业知识测试(重点是解剖学和生理学),根据基础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3.交通、住建、水务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4.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专业测试。
时间:2017年3月22日。
地点:昌宁县广播电视台。
内容:根据统一提供的文字稿件播3—5分钟的电视新闻和3—5分钟的专题节目,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结束后,成立专家评审组(5人组成),由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录音录像情况进行观看审查,实行量化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然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确定1名考生进行面试(即试播),若无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则取消该招聘计划。
试播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28日止。
试播地点:昌宁县广播电视台,在昌宁县广播电视台《昌宁新闻》及其他栏目中进行试播。
(四)组织面试
1.面试的方式
除播音员以外的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2.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5名,其中,组织人社部门2名,主管部门1名,用人单位2名,由监督人员现场临时抽签决定主考官和考官。
3.面试命题及面试题本制作
采取临时命题及进行题本制作方式,每个岗位参与命题的人员不少于2人,由监督人员临时随机抽取命题人员。命题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试题内容严格保密,由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命题及题本制作直至面试工作结束。
(五)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双方现场协商,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招聘对象签订《昌宁县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协议书》,并由拟聘用人员缴纳信用押金1000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报到上岗半年后全额退还本人)。
其中,昌宁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试播人员试播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对其进行投票,赞成票达到3票及以上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昌宁县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协议书》,并缴纳信用押金1000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报到上岗半年后全额退还本人)。若赞成票达不到3票,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签约毕业生毕业后,于2017年7月30日前持招聘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报到,同时将学籍档案转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后续的体检及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及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凝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办理齐备招聘手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格档案管理。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才市场保存,如有不封存或有异常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严禁弄虚作假。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有关优惠政策及待遇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办发〔2016〕152号)精神,经县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审定后,聘用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75—7130429
县人社局:0875—7131399
县教育局:0875—7130700
县卫计局:0875—7130609
县交通运输局:0875—7120646
县住建局:0875—7130369
县水务局:0875—7130732
县广播电视台:0875—7130144
监督电话:0875—7130187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