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经双柏县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双柏县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临床3人,专业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二、招聘对象
2015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分别在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和大理大学举办的云南省2017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会场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的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专场双选会召开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不接受双选会现场报名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身份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作为考试人选参加考试。
(二)考试
由双柏县人民医院抽调专家组成考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局的监督下,组织应聘人员在举办双选会的院校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基本技能考核占50%。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掌握程度等综合素质。
2、基本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3、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各占50%。
考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由双柏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双柏县卫计局会同双柏县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拟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于4月15日前在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于8月底前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体检、考察或考生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属国家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8-7712610
双柏县人民医院:0878-7826427
六、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