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县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武定县卫计系统公开引进(招聘)紧缺卫计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武定县2017年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武定县卫计系统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学应往届毕业生(近三年毕业);
2、二本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5、具备所报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三、招聘方式
招聘单位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在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由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举办的“2017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进行现场招聘。
1、现场报名。
考生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自荐书、学校推荐证明、在校期间学科考试或测试成绩单等)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谈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由主管局牵头负责,用人单位组成专家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面谈和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面谈占60%、专业测试占40%)。
3、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核,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具备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录用审批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1、为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在报名、笔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若报考者不按时到指定考点或考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整个考试招聘过程,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程参与。
五、招聘时间
具体时间察看2017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时间。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办公室0878-887599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