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嵊泗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具体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该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在1977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五)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7日。
(六)以下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证明、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2017年嵊泗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一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2017年嵊泗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专业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sgwyk@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引进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一般采取面试比选的形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试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加试技能测试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计划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加试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加试技能测评岗位的,在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局、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对象在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合同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或未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1570,监督电话:0580-5592687。
附:
1.2017年嵊泗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二).xls
2.2017年嵊泗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