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28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工资规范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人数
此次公开招考职位2个,招考人数3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截至报名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合作精神,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七)招考职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至报名当日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8—9日(共两天)(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3号楼4层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
报名要求: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成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地点另行通知,详细情况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本能力测试(管理岗)》。
(2)考试日期:2016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1:30,150分钟。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市政府法制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及录用
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考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须协助招考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联系人:朱华联系电话:8801168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址:www.bjfzb.gov.cn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