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定向考录招收企业用工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服务所;
2.岗位名称:会计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地户籍),男女不限;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工作责任心强。
三、工资待遇
年薪5-7万(包括五险一金),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南部新城商务1号楼406,天安路999号),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1444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人力资源服务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