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汽车驾驶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参加四川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已取得技师(汽车驾驶员)及以上等级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考岗位及名额
县征地拆迁办、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环境监测站汽车驾驶员岗位各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以下条件:
1.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年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
3.文化程度:中专、中技或高中及以上。
4.汽车B1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汽车)。
5.连续10年以上未出过交通事故、无责任赔偿。
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 1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 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地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富顺县北湖南路395号,联系电话:0813-7205009)。
(三)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富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和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缴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考核费。
(六)领取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
2017年3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在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南路395号)。
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汽车驾驶技能操作,综合素质等。
(二)考核方式:考核成绩100分,其中驾驶技能操作成绩占60%、综合素质成绩占40%。
(三)考核时间、地点:见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公布:2017年3月10日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自贡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考生汽车驾驶技能操作成绩。并按招考名额的1:2确定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人员,按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总成绩于2017年3月16日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自贡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如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总成绩=驾驶技能操作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40%
六、体检
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姓名、准考证号、考核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富顺县监察局驻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3-7205000)。
十二、本公告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7205009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