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台州市路桥区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路桥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名。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比例达到1:3的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招商引资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户籍不限,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招商引资岗位1名: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专业要求: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设计类、新闻传播类。
(2)综合文秘岗位1名:有较强的文字语言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专业要求: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应聘者于2017年01月0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其中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991号(三角陈大楼6楼)603室;
电子邮件地址:lqtzcj@163.com;
联系人:李虹燕 胡静能;
联系电话:0576-82582780。
2.报名材料:填写完整的《路桥区投资促进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1张);现场报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近期小1寸免冠彩照(1张)。
3.资格审查:区投资促进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4.信息发布平台:路桥区投资促进局网站(http://www.tzlq.gov.cn/)。
(二)考试
报名实际考试人数达到相应比例后组织考试。考试包括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综合素质面试(7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定。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按上述规定无法确定的,由区投资促进局研究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路桥区投资促进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或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报考信息不真实的,一律解聘。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01月13日17:00前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如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为便于联络,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5.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576-82520290。
七、联系方式
路桥区投资促进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76-8258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