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统计员1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工商管理类、经济贸易类等专业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常山户籍,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统计、财务工作的人员可将年龄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
所招录专职统计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统计局从事统计工作,受统计局和派驻单位双重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统计局(常山县城文峰东路40-42号金华银行四楼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1份。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统计、财务工作岗位的需提供相应证明。
(二)资格审查
主要包括年龄、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毕业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社会工作经历等,以及对申请者上传照片审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笔试内容为:《统计法》、统计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参与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比达不到3:1,则适当降低该比例,但最少不低于2:1。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适合从事基层统计工作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五)政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政审对象。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
(六)聘用
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四、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常山县有关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规定确定,年工资总收入3.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联系人:顾洁夏 联系电话:5016733,13857021699(661699)
联系人:占慧臻 联系电话:5890115,13675702603(692603)
五、有其他未尽事宜的,由常山县统计局研究后再公告。
常山县统计局
2016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