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市林业局有直属3个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分别是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森林资源调查队、河北承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1、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贯彻执行林业法规和森林经营、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政策;依法保护和经营管理区内的森林和林地资源;开展育苗、造林等经营活动;负责林地的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负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负责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和扑救工作;推广林业生产先进技术,带动民营林业发展。
2、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森林资源调查队:承担林场一类、二类等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林场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林场森林生态状况调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性调查;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3、河北承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各类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并对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森林资源及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的消长变化(含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对新成林、幼林与成林抚育、低产林改造、造林成活率、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征占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森林工程、植物保护、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林业、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其中: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毕业学校需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测评、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国防生,现役军人;
3、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16日开始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林业局网站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分至11月25日下午16时前;
(2)报名地点:承德市林业局人事科(承德市行政中心东楼四楼)
(3)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证书原件,以及1.5寸照片1张。
(4)报名要求:此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审查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5寸免冠照片,毕业证需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已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4.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承德市林业局网站公布时间、地点为准。
(3)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综合能力考察时间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4)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拟选聘人员的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包括60分)者,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5.体检
拟选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聘人选。
6.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其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7.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承德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
8.复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选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9.聘用
(1)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已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由承德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050342
承德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