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护理专业6名,财务专业2名,中药专业1名,西药专业1名。分别在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从事脑残儿童护理、药剂调剂及收费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爱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9日至1998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4日)
在安康市中医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9-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行政楼609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915-818361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如实填写《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纳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学信网证明1份。
4.资格审查: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11月15日上午08:30至10:30。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1月15日下午在安康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四)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11月15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布:在安康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由公安机关提供无违法乱纪证明。
2.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职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席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3.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到院工作后,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
5.工资待遇: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与安康市中医医院无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由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实行绩效工资,并交纳相应社会保险。
(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安康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
报名咨询电话:0915-8183615
安康市儿童脑病医院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