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东街环卫站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财经类专业,有初级以上会计师证。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大东街纪检监察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参照大东街环卫站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有意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会计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1张,于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到大东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报名。
报名地址:东华东路东源东街17号一楼(城管科)
联系人:叶小姐83825331
六、注意事项
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