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森林消防护林员、1名街道机关服务人员、2名经济与统计工作人员、5名城管协管员、3 名出租屋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凡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或治安拘留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职位、人数以及学历等要求
工作职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森林消防护林员 |
5 |
高中或中专 以上 |
男性,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1976年10月31日至1996年10月31日出生);热爱林业工作,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作斗争;体能测试合格(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本地居民、持有C牌及以上驾驶证,有林业工作经验者优先。黄埔区户籍,其中大沙街户籍3名。 |
街道机关 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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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科 以上 |
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及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
经济与统计 工作人员 |
2 |
大专 以上 |
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经济专业学历,广州户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外地户口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城管协管员 |
5 |
高中或中专 以上 |
男性,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汽车驾驶执照优先。 |
出租屋管理员 |
3 |
大专 以上 |
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 |
三、相关工作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二楼205室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联系电话:82389305)
报名须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计生证明;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如属中共党员的,请提供所属党支部证明;如是退伍人员、请提供部队复员证;如是待业人员的,请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报名材料缺失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审核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计生证明、户口等情况材料,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经办人员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
森林消防护林员、城管协管员直接按面试程序进行。街道机关服务人员、出租屋管理员按笔试、面试程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经济与统计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及加考计算机操作程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成绩占20%。所有笔试进入面试,按照录用比例1:3进行。
(三)体检。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后两名)。森林消防护林员加体能测试,测试合格方可录用。
(四)考察及录用
以上全部职位,经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用。
四、工作待遇
按照《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文、《黄埔区城管局关于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森林消防护林员按照普工工资标准执行。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森林消防护林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