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和结构,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决定,2017年面向北京大学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5名。
二、引进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1日);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的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在校期间荣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以及校级以上各种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招录程序
引进人才在总体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金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市委组发〔2014〕2号)开展工作。一般要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人才认定、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对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现场考察面试、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四、工作分配
面向北京大学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市委组织部长期跟踪管理,并纳入金昌市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工程。在工作分配上按照专业对口、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可分配到具有需求的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也可安排到乡镇、社区或企业挂职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可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硕士研究生可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本科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党政机关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五、政策待遇
面向北京大学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金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待遇,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一)对于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研究生,享受每月1200元的岗位津贴。
(二)对于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研究生,享受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并配备家俱等基本生活设施;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享受不低于60平米的免费周转房。同时鼓励引进人才在金昌境内购买住房,按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三)对于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研究生,且没有享受政府提供免租住房的,资助10万元的安家补助。
(四)对于来金昌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愿意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且能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经单位同意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全额报销学费。
(五)对于来金昌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市上将协助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gsjcrcb@126.com),也可在引才小组赴北京大学宣讲时现场报名。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金昌党建网( http://www.jczzb.cn/index.html)查阅或致电、致函垂询。具体招聘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我们的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0935-8237627 传真:0935-8212800 联系人:许伟民 13993580322 王鸣和 15095450009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68号市委大楼412房间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