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南沙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级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级雇员1名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9月30日),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法学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bopbaby@qq.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2:1时开考。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3名(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少于3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每人15分钟。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20-84955530。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机关雇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