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面向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医疗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綦江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7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2《重庆市綦江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初审。报考者只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凡符合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需求,填写并打印《綦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院系盖章后到现场报名及初审。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21日,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一楼综合办事大厅(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医学院路1号)。
报名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报名推荐表》一份;④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诚邀符合条件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逾期恕不接待。
报名咨询电话:綦江区卫生局人事政工科(023-85895128、023—85895009)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等情况进行初审,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二)考试考核
1、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1)根据报名初审情况,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考核。2013年11月22日上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由招聘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2、紧缺急需人才即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的考试考核办法。
(1)根据报名初审情况和招聘岗位名额,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专业科目测试。
(2)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上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考试时间90分钟。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下午,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4)考试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确定签约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进入签约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依次确定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五、体检和考察
初步确定的签约人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生局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是否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按规定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结束后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
本简章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政策咨询电话: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23—82768708)。
附件:
1、《綦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重庆市綦江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