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道决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广州市户口,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3年以上党龄,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优先;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中共党员,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知识,有较好政策理论水平;
(四)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南洲路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二楼党政办),联系人:江小姐、黎小姐。
电话:84051845。
4、报名材料:《海珠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提供党员证明(党费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公共知识部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专业知识部分包括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待遇调整方案》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瑞宝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海珠区瑞宝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