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检察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单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2.岗位:书记员10名。
3.性质:聘用制。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有敬业精神,能胜任聘用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文化程度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在无锡有固定住所,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前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领取或自行下载“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贴好照片,携带报名表于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无锡市崇正路3号梁溪区人民检察院902、903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须带齐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2张,应聘人员在初审合格后完成报名。
2、笔试、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录用: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科): 0510-80835015
咨询电话:0510-80835123 联系人:陈习才
附件: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