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学校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099)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民政学校于198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江西省民政厅。建校3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民政管理人才和技术型实用人才。2007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被民政部批准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现已发展成一所集职业教育、民政干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科室、岗位、人数和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200099001 |
养老护理员专业教师 |
1 |
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99002 |
会计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99003 |
基建 |
1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学类专业;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2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6年10月10日9:00点—10月14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的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资格初审):张翔
联系电话:0791-85275210
(2)单位网址:http://www.jxmzxx.com/
电子邮箱:501349723@qq.com
(3)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定山路98号江西省民政学校330043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用人单位组织的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对考生笔试答卷进行答案雷同检测,确定作答雷同科目的考生成绩按《江西省录(聘)用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校《就业协议书》、个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以上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李卫星,联系电话:0791-86217096。
6、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若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公示。聘用人员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