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类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文秘类人才(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汉语言等文秘类专业毕业,文字功底扎实,熟悉WINDOWS、PHOTOSHOP等操作系统,有机关事业单位写作或微信、微博运营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有汽车驾驶证照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待遇和用工性质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8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保)。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保)。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二)岗位设置:受聘人员安排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宣传部门从事公安宣传工作。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至9月20日,发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至1721828395@qq.com即可。工作人员将在三日内予以报名确认并回复邮件告知。凡网上报名者,需在考试当天上午考前一小时,补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2、现场报名:可由本人或他人代理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报名时间为9月20日下午3:00至5:30。报名地点设在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宣传调研股。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占60分。考试内容为写作。
(二)面试占4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招考成绩计算。将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相加,即为应聘者的最终成绩,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六、政审
经考试合格者,由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政工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3)2168330。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
2016年9月9日
报名登记表: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