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事务管理(经济)科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
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经济)科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五)专业要求:应用经济学(A0202)、统计学(A0714)、工商管理(A1202)、经济学类(B0201)、统计学类(B0716)、工商管理类(B1102)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七)无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9月2日起在荔湾区政府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9月12日至14日。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3楼统计办(荔湾区培真路2号之一)。
3、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1803741。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口头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的不予录取。从面试成绩达75分以上者(含75分)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为81800393。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