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管兼备、门类齐全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企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网站(www.hbrsw.gov.cn)、学院网站(www.hbjd.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学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发送简历(自行制作填写)、《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电话:0319-8769897,邮箱:hbjdrsc@sina.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初审。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招聘考试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1)资格审查。面试前,我院将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成绩单、资格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企业工作经历证明(须企业盖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时间、地点。我院将提前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3)面试方式。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分别为教育背景、实践能力、陈述表达、仪表仪态、回答问题。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选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1:2时,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我院将提前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3)专业测试形式。专业测试以试讲的形式组织考核。试讲主要从八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分别为教学文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仪表仪态、教态、教学效果。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3.招聘考试总成绩及拟聘用原则
(1)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拟聘用原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招聘人数截取,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并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示。
(四)体检、考察
所有拟录用人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网站、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布进入各环节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