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3]4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3]27号)文件精神,现就渤海大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符合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将注明应聘岗位的详细简历及相关资料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的招聘邮箱(rcyj@bhu.edu.cn)进行报名,收到我校招聘邮箱的自动回复即为报名成功。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及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的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考核:学校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职能部门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通过查阅档案或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形式对通过考核的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6.公示、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其他:在招聘考核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愿弃权。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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