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志愿服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对志愿服务精神有较深的理解,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
4、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方面的管理工作。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
在《贵港日报》、贵港党建网站(www.ggdj.com.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 9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行政中心A区五楼553室,联系人:王雅 电话:0775—4565227)。
3.报名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4.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核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聘用。由贵港市委宣传部与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面议,食宿自行解决。
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