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
为满足津南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队伍建设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为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公开招聘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与拟聘岗位相匹配的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具有丰富的外科工作经验;
8、天津市户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7月29日—8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hr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rsj.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不含周六、周日)。
报名地点: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二八公路翟家甸村旁)。
3、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高级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考核
考核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答辩。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专业技能、现场答辩及总成绩在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rsj.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现场答辩结束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和现场答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成绩最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情况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报批和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三、招聘咨询电话:28562279、28562566(公告、报名阶段的工作时间)
四、监督电话:88913249、28392133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