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
1、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人数3名;
2、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人数2名。
工作地点:梧州市
二、报名条件
(一)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报名条件:
1、大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2、熟悉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以下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法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验、企业工作经验、人事劳资工作经验、市场营销工作经验、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思辩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懂计算机基本操作;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懂计算机基本操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5、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有相关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经验及会计证优先;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意见;3、负责接待职工来信来访;4、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提供咨询建议;5、在做好指导、宣传、培训和调研总结工作的同时,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与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按照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保障
(一)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享受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劳务补贴2000元(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不含单位缴交部分);
2、用人单位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二)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
每月工资待遇1800-2000元(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不含单位缴交部分);
2、用人单位为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五、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报名人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梧州市冬湖路1号,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6016212,0774-6016328
联系人:潘元坚、刘詠湘
梧州市总工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