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建筑设计、工程测量等工作。根据我院现有人才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人才培养能力、地勘工作性质和野外一线技术工作需要,在现有编制的情况下,决定拟公开招聘从事地质野外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岗位 |
学历类别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 |
大专及 以上 |
1 |
地灾勘察 |
不限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 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
能独立野外一线工作 |
土木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技术与工程 |
大专及 以上 |
2 |
地灾勘察 |
不限 |
|
从事野外一线 工作 |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技术科学 |
大专及 以上 |
1 |
建筑 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 等院校 |
2011、 2012、2013届 毕业生 |
从事野外一线 工作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冶、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地质工程技术
|
本科及 以上 |
1 |
工程勘察 |
全日制普通高 等院校 |
2011、 2012、2013届 毕业生 |
从事野外一线 工作 |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四)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四、相关待遇
(一)享受相应学历和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二)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经考试、考核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考试考核办法
(一)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应于2013年 10月30日至2013年 11月 7日向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报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60%和40%。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四)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面试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五)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名单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六、体检
(一)根据拟聘人选的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我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选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将综合考核、体检均符合条件人员基本情况上报主管局人事部门,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将再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九、监督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予以监督。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91-87735458;地质工程勘察院纪检监察部门:0591-87380928.
十、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方案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www.fjdky.com)发布。
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 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80825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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