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公立医院改革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为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50名紧缺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研究生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
4、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取得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国家重点学科(附件1)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附件2)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含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等证书和材料。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22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24日。
报名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电子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zjqzp@126.com。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并上传有关电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学段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以上材料需放在单独文件夹内压缩发送,文件名均用“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格式。
2、现场报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组织宣传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zrs.gov.cn/)和临淄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lzws.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期间,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理由。
(三)面试
面试前,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信原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的方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综合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材料、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评价。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主管部门研究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汇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的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临淄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人员管理
对于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在临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0533-7220677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7223131
临淄区卫生局0533-7176710、7181093
监督电话:
临淄区监察局0533-7220050
本公告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2、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名单
3、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
4、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5、2016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临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