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委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黄藏寺建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黄委所属黄藏寺建管局为黄委所属三级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管理,项目办公地点在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为高海拔地区。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是黑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调度管理的龙头骨干工程,是国家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藏寺建管局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
3、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团队协作配合意识强;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及岗位要求
岗位信息详见《黄藏寺建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下载《黄藏寺建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发送到邮箱:jgbzc@yrcc.gov.cn,电子邮件的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参加黄藏寺建管局公开招聘”。
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截止前电话确认报名。确认电话:0371-66025934、66025141;确认时间:8:30-11:30,15:30-17:30。未进行电话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在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到黄委办公楼(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1号)701房间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查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已取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家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4)所有考生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划于2016年6月在郑州举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
(3)报考岗位人数不足5人时,如笔试成绩达到所有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及以上的,可继续进入面试阶段;如没有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平均分数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 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
七、体检
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参加体检。如遇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由专人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做出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的有关情况统一在黄河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联系电话:0371-6602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