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双福新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市政综合管理岗位1名,性别,男,林学类、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设计与花卉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财务管理岗位1名,性别不限,会计、财务会计、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
3.讲解综合岗位1名,要求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播音、播音与主持、录音艺术,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广播电视文学,音响工程等)相关专业;
4.综合类管理岗位1名,性别不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类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对象
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其它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现役军人;(4)道德败坏、偷窃等行为不端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即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24:00前将资料发送至邮箱:398089760@qq.com进行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新区党建办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后致电023-47831093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六、面试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双福新区党建办进行的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双福新区统一组织实施。
应试人员在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双福新区网站上查询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依据面试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双福新区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新区通过张榜、网络等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与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试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双福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重庆市双福新区管委会最终解释。
重庆市双福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附件一
双福新区公开招聘宣传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