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退休的政法系统及法律职业人员;
2、机关、街道退休干部;
3、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社区退休人员;
4、符合聘任条件并热心人民调解的其他岗位退休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大专以上文化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6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直接到我局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填写《2016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明的照片发送到鼓楼区司法局基层科邮箱。
直接到我局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16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后,带上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到我局基层科报名。
3、报名地址:网上报名请提交材料至鼓楼区司法局基层科邮箱:glsfjck@163.com
鼓楼区司法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原洪山桥西客站办公楼二层),联系人:林滢(联系电话:87520572)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考核聘用:经审查录用的受聘人员工作岗位由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期满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2、待遇: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由工资(每月1500元)和办案补贴两部分组成。
3、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
4、对于聘期届满的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但对于身体健康、工作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除外。
附:2016年福州市鼓楼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