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经肥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在肥西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县公车管理服务平台(中心)工作人员35名(其中综合管理人员8名、司勤人员27名,均为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关要求,设立肥西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中心),隶属肥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肥西县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表》。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县现有在编在聘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肥西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肥西报》、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fxrsj.gov.cn)等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肥西县政务大楼西侧派河剧场南一楼大厅,电话:0551-6885911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事管局、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表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改报地点:原报名地点。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2016年5月1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或技能操作。
(四)笔试或技能操作
笔试或技能操作工作由县事管局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笔试。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②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技能操作。报考驾驶员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科目为上机测试(交规)、上车测试(驾驶)。
上机测试(交规)100分,占总分值的50%;上车测试(驾驶)100分,占总分值的50%。
①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②依据技能操作(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技能操作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技能操作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技能操作(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上车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合成)成绩、技能操作(合成)成绩分别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事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与所报专业知识相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中国肥西网上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技能操作)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中国肥西网上公布,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综合管理岗位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驾驶员岗位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上车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综合管理岗位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驾驶员岗位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上车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详见《肥西县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其它
(一)笔试或技能操作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为:
咨询服务:0551-68859117(县事管局);
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纪检监督: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