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温州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文成县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14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可参加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2007年以来,经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村(包括大峃镇的6个城市社区)任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任满两个聘期。
4、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5、截止2016年4月21日(公告日)仍留村任职的。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1.报名
报考人员在文成党建网(www.wcdj.com)、文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c12333.com)自行下载并填写考试报名表,经所在乡镇党委初审后,于2016年4月27日8:30-11:30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地点: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原公安局B幢202室)。
2.资格审查
按村、乡镇、县三级审核制度进行严格把关。
1、村级:大学生村官写《文成县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村级党组织对该大学生村官任职条件及纪检、计生、综治等方面个人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2、乡镇: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官任职条件及纪检、计生、综治等方面个人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被分配到新成立乡镇的,由原来所在乡镇党委复审。
3、县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将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终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须当场向村官本人解释说明。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村任职证明原材料(复印件需注明“经与原件核对相符,无异议”,核对人签字并盖乡镇党委印章)、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时间:5月7日一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不作为拟聘用对象。
4.考核
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大学生村官选聘以来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分值根据担任大学生村官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担任过职务、获得过省市县荣誉及在村履职情况进行打分,采取百分制。
⑴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能积极履行村里各项工作任务,村民反映良好,历年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得基本分60分。
⑵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取得年度考核优秀1次的加3分、优秀2次的加6分、优秀3次以上(含)的加10分。以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资格条件报考的大学生村官,计算优秀分值时优秀次数应减去2次。
⑶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担任过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加10分,担任过村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的加5分。
⑷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取得过县委县政府先进荣誉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先进荣誉的加6分、省委省政府先进荣誉的加10分。
⑸取得县委组织部十佳大学生村官的加3分(县优秀大学生村官2.5分)、市委组织部十佳大学生村官的加5分(市优秀大学生村官4.5分)、省委组织部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加10分。
以上第⑷⑸点先进荣誉获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1日(公告日)。
考核分为以上五项之和。大学生村官总成绩=面试分×50%+考核分×50%。
5.体检
体检按照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如果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反映问题,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原则上倾斜安置在新设立乡镇的空缺岗位上,具体方案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
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村官三年内不得参加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的考核招聘。
四、管理与待遇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应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大学生村官身份。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4.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咨询电话:县委人才办6783386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831150。
六、考务工作由县人才培训中心负责实施。
七、本公告由文成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文成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文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