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加强任城区交通管理,进一步提升辖区道路通行能力,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任城区交警大队通过区劳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5名合同制道路交通协管员,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报名条件
招聘男性协管员15 名。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没有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2、年龄18—2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五官端正,无刺青,身体健康且具备相应的体能要求,无色盲,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眼裸视力1.0以上;3、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部队退伍人员优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一)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少年管教的;(二)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报名时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凭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 过后,领取、填写报名表。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分文化考试和体能测试(跑步、俯卧撑),文化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文化考试、体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聘用人数1: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由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映应变等能力以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按照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计算方法,得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得分。根据报考人员最后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以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5、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聘用人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最终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7、录取。对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8、聘用。被录用人员持有关手续到任城区勤务大队报到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1600元/月。
三、具体事项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 2015年4月30日上午9:0 0 – 11:30 下午2:00 – 5:00 报名地点: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133号 市交警支队西150米路北)
联系电话:15725370928、3161028 2、准考证领取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于2015年 5月6日(星期三)下午领取。地点: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弃权。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济宁市任城区劳务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