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汶川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招聘5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有中专(含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于2016年5月6日前已取得了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考生需具备2013年4月21日之前(公告发布时间)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男性;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5月4日-1998年5月6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照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各种驾驶技能,同时具有5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含酒驾、无证驾驶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岗位共5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汶川县公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查审及考察、公示、审批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三楼)。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和缴费。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及提供的证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2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2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此次笔试科目为《综合技能知识》,考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汽车驾驶员考试理论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9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分数低于所有考生该科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之比不足1:3,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专业技术测试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测试由公安交警部门等组成的测试组对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进行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中国·汶川”门户网(http://www.wenchuan.gov.cn/)上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测试。
(三)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中国·汶川”门户网(http://www.wenchuan.gov.cn/)上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优先聘用
末位考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优先聘用在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为驾驶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在册的人员。如均未在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为驾驶员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有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含酒驾、无证驾驶记录)、不得应聘的情况等方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汶川县公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国·汶川”门户网(http://www.wench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汶川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37-6225489)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将不予受理。
九、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汶川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岗位的,须在招聘县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225489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6448627、6222389
附:1.2016年汶川县公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16年汶川县公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报考信息表
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