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文化馆是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设有舞蹈、音乐、曲艺、戏剧、书法、摄影、美术、理论调研等专业,主要从事各专业的创作、辅导、培训、理论研究以及全区各项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因工作需要,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文化馆工作人员(音乐、声乐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文化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外沟通能力。
2、学历条件: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有较强的声乐演唱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合唱指挥技能;具有一定的钢琴演奏或即兴伴奏能力;具有一定的主持、演讲、写作等能力。
4、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体魄和心里素质。大学在读期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
5、年龄、户籍条件: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户籍不限。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9日,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4月27日在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大厅现场报名一天,其余时间请到婺城区文化馆综合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婺城区临江东路8号婺城区文化中心三楼)。
3.报名时递交有效身份证、优秀毕业生证明、奖学金、大学在读期间竞赛获奖证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证书、高等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应聘者在报名前事先填写或打印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粘贴好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成功者的信息表由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加盖公章后返还报名者一份,作为准考证使用。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信息表,面试、体检、签约等环节都将用到本信息表。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当天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5月初
2.考试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
(1)专业技能测试:自选歌曲一首,视唱练耳,自弹自唱,音乐知识问答,特长展示1—2项。
(2)语言表达能力测试:自我介绍,群文工作问答。
4.技能测试、语言表达分别按70%、30%计入总分。
四、体检
考试完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名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的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六、公示录用
在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1名,在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拟录用协议。
七、其他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依次递补,如查实拟录用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2016年7月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八、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2.本次招聘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579-89802018 手机:15058503116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