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008:30:06来源:邵东县人社局作者:邵东县人社局阅读:1504【字体:大中小】
根据《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1、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85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1)。邵东县卫计系统在编职工不予报考。
2、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0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2)。邵东县内在编教师和合同期内特岗教师不予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3)。
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其中28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等网站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位的竞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4、报名要求:报考者携带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需要其它资质条件的还需出具相应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
5、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对报考者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者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6、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7、报名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8、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考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对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入围名单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官网上适时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卫计系统医护职位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一起采用笔试形式),教师职位和党校教员职位的面试实行试教,戏剧演员职位和节目制作员职位的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其他职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
(五)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曾经被判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宜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六)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考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八)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一次,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邵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9-2689136(邵东县人社局)
0739-2722075(邵东县卫计局)
0739-2721321(邵东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9-2721696(邵东县监察局)
附件1:卫计系统医护人员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表.docx
附件2: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表.docx
附件3: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表.docx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东县卫计局邵东县教育局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